自贡市贡井区司法局桥头司法所在“警民亲”活动中,认真践行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等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打造法律维权“绿色通道”,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近日,桥头司法所再次异地维权,成功为该镇增产村二组村民龚某讨回了应有的补偿款。
2011年11月14日晚,在都江堰玉堂镇打工的桥头镇增产村二组村民张某,不幸猝死于宿舍中。事发后,死者所属务工单位仅从道义上给予了死者家属一万元补助。为了保证自身合法权益,死者妻子龚某求助于桥头司法所,希望能在司法所的帮助下得到用工单位的合理补偿。桥头司法所在接到龚某求助请求后,及时组成法律援助工作组前往事发地点开展工作。
因死者张某死亡的时间、地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工伤赔偿范围,工作组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将死者妻子患间歇性精神病、女儿还不满十岁女儿等情况如实向有关单位作了反映,并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对用工单位长期增加劳动时间的行为提出了质疑。经过工作组不懈努力,在历经四天的六次艰苦谈判后,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用工单位一次性给予死者家属龚某困难补助金13万元。为感谢桥头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和无私奉献,死者家属龚某为桥头司法所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李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