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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贡井区司法局桥头司法所积极实施法律援助为弱势群众异地讨“公道”

发布时间: 2012-02-21   来源:自贡市司法局   浏览次数:  

 

    自贡市贡井区司法局桥头司法所在“警民亲”活动中,认真践行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等各项工作措施,全力打造法律维权“绿色通道”,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近日,桥头司法所再次异地维权,成功为该镇增产村二组村民龚某讨回了应有的补偿款。
    2011年11月14日晚,在都江堰玉堂镇打工的桥头镇增产村二组村民张某,不幸猝死于宿舍中。事发后,死者所属务工单位仅从道义上给予了死者家属一万元补助。为了保证自身合法权益,死者妻子龚某求助于桥头司法所,希望能在司法所的帮助下得到用工单位的合理补偿。桥头司法所在接到龚某求助请求后,及时组成法律援助工作组前往事发地点开展工作。
    因死者张某死亡的时间、地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工伤赔偿范围,工作组及时调整工作方案,将死者妻子患间歇性精神病、女儿还不满十岁女儿等情况如实向有关单位作了反映,并在调查取证过程中,对用工单位长期增加劳动时间的行为提出了质疑。经过工作组不懈努力,在历经四天的六次艰苦谈判后,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由用工单位一次性给予死者家属龚某困难补助金13万元。为感谢桥头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和无私奉献,死者家属龚某为桥头司法所送来了锦旗表示感谢。

 

责任编辑:李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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