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到2012年2月上旬,为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决策部署和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民亲”活动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雅安市司法局组织开展了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活动,取得显著成效。
高度重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力度。雅安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主动与当地农劳办、劳动保障、商务等部门联系和沟通,掌握讨薪农民工动态及法律援助需求,及早谋划,积极应对。宝兴县司法局加强与劳动仲裁委员会、法院建立联动机制,对农民工讨工资的案件,简化手续,尽快办理,争取相当部分农民工“依法讨薪”法律援助案件能够尽快协商解决。荥经县司法局与工商局、建设局一起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到高耗能企业,工地等发放和宣讲《法律援助条例》,现场解答法律咨询,方便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简化手续,积极开辟绿色通道。雅安市、县(区)法律援助机构简化了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程序,快速办理。对于农民工的法律援助申请,按照“应援尽援”的原则均直接予以受理,并扩大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范围,放宽了申请条件,把与农民工基本生存、生活权益最为密切的事项如追讨工资、工伤事故、人身伤害赔偿等追索医疗费赔偿费的法律事项均纳入法律援助的受援范围,提高了在春节期间法律援助工作的便民化程度。活动期间,全市共为978名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
创新方式,提高援助质量和效率。雅安市、县(区)法律援助机构加强了与当地法院的沟通协调,尽量缩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结案周期。开通24小时法律援助咨询电话,耐心解答来电来访咨询,及时满足农民工的援助需求。指派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农民工讨薪援助案件,加大了对已受理的农民工讨薪案件的办案督查力度,力争大部分案件在春节前结案,使农民工能够拿到工钱顺利返乡。对事实不清或证据明显不足的案件,做好农民工工作,尽量说服其“讨工钱”要重事实、重证据,要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并尽可能采用调解方式结案,提高办案效率。坚持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对有可能出现农民工讨薪的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当地政府报告,以防止事态扩大可能造成的严重社会后果和影响。活动期间,全市共为农民工讨回工资696万余元。
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雅安市、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加强了对年末岁初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活动的宣传力度,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天全县法律援助中心利用春节前后7天时间集中在城区人口聚集地宣传与农民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以及《法律援助条例》等法律法规,并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石棉县法律援助中心利用“三下乡”活动,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对农民工讨薪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办案程序、维权途径等进行宣传,提高了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扩大了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活动的社会影响力。活动期间,全市共发放宣传资料2600余份,提供现场法律咨询80余人次,宣告法制宣传春联10余幅。
责任编辑:李璐



